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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国首个涉疫保险专项政策出台 一线人员纳入巨灾保险

历险记 2022-08-05


近日,宁波出台全国首个支持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的保险专项政策——《关于发挥保险社会治理功能促进我市防疫情促复产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

宁波市是全国唯一的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近年来聚焦社会治理推出了一系列全国首创的保险创新项目。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共分八个方面,涵盖了对企业减费让利、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稳外贸、保物资供应、提高保险服务质效等具体内容。

意见要求各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涉企险种不得拒保或中断承保。实现对企业降费让利,与企业共渡难关,在6月底前对宁波全市中小企业投保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政府统保平台出口信用保险等险种,实现平均降费20%以上。

 “通过降低相关险种保费、适当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实际举措,预计将为全市1万余家中小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宁波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着重围绕企业降费减负、复工复产、保障供应等重点领域,该意见定向精准施策。如针对国际贸易中可能限制进口的问题,通过加大保费补贴比例鼓励出口企业加保出运前保险。针对农产品疫情前后可能产生的价格大额波动问题,快速推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相关险种,稳定农业种养殖户的生产经营预期,保障菜篮子供应。

为应对此次疫情,宁波还将扩展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险责任,将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志愿服务者、基层干部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列入公共巨灾保险见义勇为增补抚恤,如在疫情防治工作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赔付金额最高20万元/人同时,还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向医务人员及家属、疾控、交管、媒体记者、基层社区(村)干部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主动为他们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等保险,加大保障力度,免除后顾之忧。

此前,宁波保险机构已为宁波15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治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宁波援汉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免费提供风险保障。

【浙江新闻+】《实施意见》部分条款解读

◎对中小企业实施惠企政策

《实施意见》要求各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涉企险种不得拒保或中断承保。

对企业降费让利,在6月底前对全市中小企业投保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政府统保平台出口信用保险等险种平均降费20%以上。

对企业投保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航运保险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优惠。

◎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专业支持

在明确企业作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组织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为全市首批3300余家投保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复工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并逐步扩展到其他投保企业。

鼓励保险机构采取“保险+服务”模式,针对企业复工防控过程面临的各类风险开发专属保险产品。

◎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

鼓励出口企业加保出运前保险,市本级对出运前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到50%。

保险机构及时发布出入境限制、国际航班及买方资信变化等情况,帮助企业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服务。简化信保理赔手续,对受疫情影响的相关案件定损核赔时间缩短到2个月以内。

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出口企业适当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保障全市农产品物资供应

针对农产品疫情前后可能产生的价格波动问题,快速推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相关险种,首期覆盖1万亩蔬菜种植,保障额度3000万元。稳步拓展农险品种,稳定种养殖户和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预期,全力保障菜篮子供应。

◎扩展涉疫相关保险的责任范围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重疾险等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

◎引进保险资金支持复产建设

力争全年引进保险资金100亿元以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行业和领域,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为抗疫一线人员提供充分保障。(百度,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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